7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一场与中外记者的见面会,邀请了地方干部和群众代表,就“促进团结进步 昂扬奋斗力量”这一主题展开交流。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开始实施的第一年。在见面会上,与会的地方代表们分享了该法案施行后带来的新变化。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委常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州长李雪涛指出,对于基层干部而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带来了更强的信心、更实在的责任和更高的要求。
更强的信心源于该法案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正式纳入法治轨道。特别是对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这样的边疆民族地区,法律为保障各民族权益和处理涉民族事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坚实的基础,使基层工作更有底气。
更实在的责任体现在,法律的实施对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基层干部需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任务。
更高的要求则体现在,法律对构建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及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方面都做出了全面规定,基层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以取得实效。
李雪涛表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方面,将致力于建设好家乡,把法律的落实与共同富裕相结合,持续巩固和发展草果、咖啡、中药材以及文旅户外等优势特色产业,以提高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
另一方面,将坚守边疆,切实履行守边固边的政治责任,确保450公里边境线的安全。同时,将继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致力于改善怒江的生态环境。
此外,还将着力维护民族团结,深入推进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拓展“感恩共产党、感恩总书记”主题实践教育,深化各族群众的互嵌式发展,让民族团结的花朵在怒江绽放。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旗委副书记、旗长黄龙分享了自己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两点深刻体会。
首先,他认为抓民族工作有了“硬杠杠”。过去,民族工作更多依赖政策,而法律的颁布为这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其次,他表示调处基层矛盾有了“硬抓手”。以往处理基层矛盾可能需要大量沟通协调,而法律的实施使得处理矛盾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能够做到以法为准、公平公正,让群众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感受到公平正义。
黄龙认为,为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需要做好三项工作。
第一,宣传要做到“实”。要利用现有媒体平台和“法治乌兰牧骑”,以群众易于理解和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法律条文,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了解法律。
第二,用法要落到“实”。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要依托法律解决和调处社会矛盾,让群众在法律实践中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存在。
第三,融合要走到“实”。要将法律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发展中走得更近,凝聚共识,共同努力,使民族团结大家庭更加繁荣。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永仁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关于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的提法,正是对他们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
他介绍说,五十镇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乡镇,包含汉族、土族、藏族、回族、满族、蒙古族等6个民族。各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共同耕种、务工、制作盘绣、酿酒,以及经营农家乐,早已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联系。法律明确的各族互嵌式发展,正是对这种现实状况的概括。法律的施行,使得民族团结工作从以往“干部的宣教”转变为更加具体的“每家每户的法定义务”,为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基层工作的底气更足,抓手更实,群众的参与度也随之提高。
李永仁表示,今后,五十镇将依托班彦村的感恩教育基地,组建由镇村干部、非遗传承人、法律明白人、老党员组成的宣讲队,深入田间地头、村头巷尾和村民家中,开展“庭院释法”活动,让村民在真实场景中学习法律、践行团结。同时,他们也将把法律的核心条款纳入村规民约,并依托村级网格和调解委员会,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此外,还将结合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项目和东西部协作项目,落实法律关于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搭建跨村互助产业平台,统一规范运营机制,促进各民族在产业发展中相互联系、抱团发展,实现均等就业、共同增收,从而在共同劳动和经营中加深交流,不断夯实民族团结的基础。

平台专家
2026年5月26日NG28平台拥有海量游戏品类,满足不同玩家的个性化需求,带来丰富多彩的娱乐体验。